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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又重新再看歌劇魅影電影版,對於喜愛的東西我總是會再三咀嚼,不放過任何一個精彩的鏡頭, 這一次看歌魅又有了新的體驗,第一次看的時候頂多是看劇情的聲光效果,以及對內容的瞭解, 因著最近歌舞劇團要來台表演,又引發我對歌魅的興趣。

這一次重新看竟然被魅影給深深吸引,這是之前第一次看的時候所沒有的反應,
思考自己內心為何會有這樣的悸動,
也許是電影版的魅影其實還蠻帥的,跟小說版的魅影可怕的有如一具會動的骷顱不大一樣,
而我也被魅影對克莉思汀的深情所感動,但也感到心痛,
心想如果我是女主角會選擇魅影還是子爵呢?
這真是一個自討苦吃的問題,一開始看完電影時,我睹定自己會選魅影,
因為魅影是如此癡情,以我對愛情的信念是,寧願愛一個偏執狂也不願愛一個負心漢,
魅影的愛是強烈的佔有與偏執,無可否認的是他的專情,但以理性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愛並不是真愛,
魅影的遭遇實在令人惋惜,反應世界的無情與冷漠,而這樣情形下成長的他,
又怎麼知道如何去愛一個人,只不過像是香水中的葛奴乙一樣,
一個想愛但不知如何愛,而又得不到愛,甚至傷害他所愛的人,
所以當我從幻想的情境中拉回來,理智的做抉擇,我會和女主角一樣,選擇子爵,
對於魅影我想也只是出於一種心疼、出於憐憫的愛,
這愛不是屬於愛情的領域,而是更高層次的出於上帝的愛。
我想女主角最後會親吻魅影是因為出於對魅影的憐憫,如同耶穌愛那差點被石頭丟的女人。

其實真實世界也是有許多人的遭遇如魅影一樣,他們是被世界所遺忘,
躲在角落,渴求愛、但又得不到愛,最後他們像是一顆長歪的根,
吸收不到任何土壤的養分,只能任憑他枯萎甚至死亡,但願用上帝的愛可以挽回一切。
今天聽到一位諮商師所分享的案例,
我深深覺得這案例簡直就是魅影的真實版,
經過這位諮商師的陪伴其實他有些進步,但不幸的在結案後兩個月他還是選擇不歸路,
這位案例的父母有一天來到諮商師面前說,謝謝你,在他與你談話的這段時間,他露出難得的笑靨。
聽到這裡我也只有深深的嘆息,如果他們可以早一點知道,不要以外貌取人,
對於每一個孩子都能給予同樣的愛...但這悲劇已發生,一切也只能成為將來的鑑誡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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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珍妮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